

一、省内异地住院就医无需备案,在省内异地住院可直接结算。
二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
跨省异地住院就医需先行备案,备案后持社保卡在备案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结算。执行就医地目录、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。
备案流程:手机公众号关注“唐县医疗保障局”——打开后点击下方“异地就医”——河北智慧医保平台(新用户先进行注册),注册后——跨省就医异地备案——“新增备案人”——患者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选择验证方式(选社保卡)、社保卡号(FG开头)、社保卡密码,——跨省临时外出就医(只填写*内容)——“个人直接申请转诊转院”——就医地——开始时间(住院前登记时间不变,住院后登记需要把时间改为住院当天)——点申请备案,备案成功,出院即报。
每次跨省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仅限于一次住院治疗,患者如需再次住院,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。
三、异地住院费用手工报销
因网络故障等原因需回参保地报销的,执行参保地报销目录、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,带齐报销资料到县医院8号窗口正常报销,需提供以下材料清单:
(1)住院结算票据原件(机打票据,手写无效,加章);
(2)住院费用明细单(汇总明细,加章);
(3)住院病历复印件(加章)(病历首页、入院记录、手术记录、介入治疗记录、出院小结、长期医嘱、临时医嘱);
(4)诊断证明书(加章);
(5)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(社保卡复印件)。